通知公告

新闻公告

致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时间:2009-06-03浏览:1011设置

致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志们:

你们好!学生生活转瞬即逝,你们的辛勤努力终于换来了今天丰收的喜悦,在

此,对你们圆满完成学业、即将走向工作岗位或继续深造表示衷心的祝贺!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刻,你们即将走向人生的又一个起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相信你们一定会紧跟时代步伐,发扬同舟共济、自强不息的同济精神,积极进取、勇于拼搏,充分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充分发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展现新时期共产党员的风采,实现人生价值,为母校添彩。临别之际,我们衷心地希望你们:

一、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员身份。你们在学生时代加入中国共产党党员,这是你们一生为之骄傲的政治选择。走向工作岗位以后,希望你们不断学习,积极进取,坚定信念,无论走到哪里都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材。

二、在毕业离校期间,全体毕业生党员要积极参加“坚持学习,锐意进取,以切实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站好最后一班岗,做文明离校的模范。

    三、要增强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它对于保证党员的正常流动、加强党员管理、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离校前应及时由本人亲自将党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出到相关单位或地区。

四、经常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步入社会后,希望你们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积

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如果党员的组织关系不在就业单位,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本人要及时向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

同志们,你们肩负着祖国建设的重任,满载着母校殷切的希望,无论你们走到哪里,母校的各级党组织都是你们温暖的家。你们在接转党组织关系中,如遇到困难,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努力为你们做好服务工作,尽力为大家提供帮助。(咨询电话:021-65981463)
    预祝同志们事业有成,前程似锦,以实际行动为党旗增光添彩!

                                                 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同济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09年5月15日

 

     

 

毕业生党员同志:

为便于您在毕业离校期间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友情提示如下:

  (一)凡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如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代管单位)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妥善保管,不要丢失。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接转,如超出有效期,介绍信作废。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如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规定也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如工作单位或介绍信抬头称呼有变动,可在开出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办理更改手续时,必须将学校组织部开出的原介绍信交回。

  (五)毕业后将出国、出境自费留学的党员,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仍可保留在原院系。保留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具体办理流程可在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主页上查询(登录:同济大学→机构设置→党群机构→组织部→工作流程→保留党籍流程)。

  (六)在上海的每个区县及街道(社区)、乡镇都设有党员服务中心,他们将会为您提供咨询和帮助。今后,如您在党的组织生活或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致电021-65981463(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或021-12371(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我们将为每一位党员提供服务。如某些基层党组织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您的党员组织介绍信,那是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员有权向其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或向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021-12371反映。

 

                     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2009515

毕业生党员接待日:

第一次:时间:62(周二) 上午800―下午300

地点:嘉定校区(行政南楼205室)

第二次:时间:69(周二) 上午830――下午430

地点:四平路校区(行政南楼417室)

联系人:蒋荻、倪佩琼   电话:65981463(四平校区)、69583823(嘉定校区)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