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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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通知

时间:2024-11-15浏览:1868设置

一、申请条件

符合《同济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同济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按学校及学院要求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bm.tongji.edu.cn/logon中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同济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和缴费后下载,本人签名后作为纸质材料的附件);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 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相关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科研成果,如: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论文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若论文被SCISSCICSSCI等检索,须提供相应检索证明,专著须包括封面和版权页)等;

5. 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相关立项证明材料,并经证明人签字);

6. 相关获奖证书;

7.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8. 本科学士与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士学位论文全文与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选题报告书;

9. 考生自我评价(自行撰写);

10. 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内容应至少包括拟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创新性、文献目录等(自行撰写);

11. 考生认为可证明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其他材料;

12. 专家推荐信2份。须由两位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其中一位为报考导师或申请人硕士导师。推荐信可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过程中按系统提示步骤完成,请注意确认推荐人是否在系统中完成填写。不需要提交推荐信书面版,由所报考的学院打印留档。

 

(二)材料提交

采取纸质版与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步提交,请考生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纸质版材料:

1. 考生将上述申请材料(证书可提交复印件)1-11添加封面和目录后,用A4纸打印并按序整理,胶装成册,签名处须手写签字。避免使用票据夹、回形针等,以免材料散落,未按要求装订而造成的材料问题,后果由考生承担。

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快递至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务科(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同文楼104室,邮编200092,电话021-65982980),请注明2025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申请人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材料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2. 纸质材料收到后,不予退回,请各位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电子版材料:

考生将上述申请材料1-11添加封面和目录后,最终合成1PDF文件(避免多个零散文件或文件包)发送至我院邮箱:tjsfljw@tongji.edu.cnPDF文件名与邮件主题请以:25申博+报考专业+姓名。

   

三、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2412617:00(纸质材料以126日当天寄出为准,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四、确认导师

申请人在申请前须与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导师的接收意向。学院当年招收博士生导师名单见同济大学2025年博士生招生目录。

五、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学院材料审核工作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及综合评价,给出材料审核成绩,确定材料审核的分数线,以此作为考生进入复试的依据。材料审核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档。材料审核成绩为通过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材料审核成绩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

六、复试考核

我院全面执行“申请-考核制,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原则上复试内容一般为:

1.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 综合考核,满分200分,包括:外语能力(笔试或面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七、复试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于学院组织复试前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八、拟录取及公示

1. 拟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比例将在复试前予以公布。总成绩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2.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和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

3.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4. 调档及政审工作具体请等待学校研招网的通知。

九、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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