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各系、所:
现转发至各单位三份文件:校研[2011]10号《关于开展2011年下半年聘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并按照文件的相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并注意时间节点:
1.
提交《博/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聘任兼职博导资格审批表》、《博/硕导科研业绩指标自测表》(附件一)及科研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
2.
3. 10月上旬 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学校安排,本次申报时间较为紧迫,请申请人务必在
请注意:
科研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出版专著原件、发表论文相关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和全文,数据库检索论文需提交校情报处证明)、科研项目合同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证明材料等。
附:
校研[2011]11号《关于开展2011年下半年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校研[2011]12号《关于开展2011年下半年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