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的有关规定,学院于近期对2012年度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奖励的内容与范围
A. 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科研立项、科研成果获奖等(具体见《条例》)。
B.以上成果的时间范围为
C. 注意:所申报科研奖励的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立项通知书可用复印件)。
2、组织形式及奖励标准
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申报成果的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兑现奖励。
3、成果申报方式
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的人员须填写《外国语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cademiccommitteetj@gmail.com(邮件题目请用“XX系、所-姓名-成果奖励申报”,如“英语系-张三-成果奖励申报”),申报材料原件请于规定时间内交至同文楼101(联系人:王旖赉,电话:65987692)。
4、申报时间
提交各类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9日下午3点,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
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