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闻公告

关于2013下半年增列博/硕士生导师、聘任兼职博导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9-09浏览:837设置

各系、所:

现转发至各单位三份文件:校研[2013]011号《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聘任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校研[2013]012号《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和校研[2013]013号《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

提醒各位老师:

*申请新增博导条件有所变化,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查阅相关内容;

*填写的“科研自测表”请与“博/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批表”中科研信息统计相对应。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并按照文件的相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并注意时间节点

9月13日前   提交申请材料。《博/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聘任兼职博导资格审批表》、《博/硕导科研业绩指标自测表》(见附件)及科研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

9月17 学科专业委员会初审。学科专业委员会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及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指导研究生的能力、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确认。

9月18―10月初      申请博导材料送外审。

10月8     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和表决。通过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学校安排,本次申报时间较为紧迫,请申请人务必在913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整理好,送至汇文楼114(电话:65982980),谢谢大家的配合!

 

请注意:

科研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职称聘任书复印件、出版专著原件、发表论文相关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和全文,数据库检索论文需提交校情报处证明)、科研项目合同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证明材料等。

 

附件:学校文件和表格

 

 

外国语学院   

二0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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