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有关规定,学院于近期对2013年度科研成果进行审核与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内容与范围
1.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科研立项、科研成果获奖等(具体见《条例》)。
2.以上成果的时间范围为
3. 注意:所申报科研奖励的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立项通知书可用复印件)。
二、组织形式及奖励标准
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申报成果的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公示后,按《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实施。
三、成果申报方式
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的人员须填写《外国语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044@tongji.edu.cn(邮件题目请用“XX系、所-姓名-成果奖励申报”,如“英语系-张三-成果奖励申报”),申报材料原件请于规定时间内交至汇文楼114(联系人:王旖赉,电话:65982980)。
四、申报时间
提交各类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3点前,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请周知。
外国语学院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