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4年劳动节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日(星期五)的教学工作安排与5月4日(星期日)对换,即:5月4日(星期日)上课、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安全值班和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