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德国学术中心开始接受2014年度《同济大学促进对德学术交流基金》资助的申请,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金的目的
设立本基金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校内各单位开拓、发展、深化与德国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基金会以及企业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支持对德国语言与文化、德国历史与哲学、德国政治、经济与社会以及欧盟等方面的研究,支持与德国相关的各项学术活动。
二、基金的资助范围
本基金面向我校教师,限资助人文社科类课题研究,鼓励跨学科研究。本次仅接受以下两类项目申请:
1.“科学研究”类。主要是指由个人承担的、与德国语言与文化、德国历史与哲学、德国政治、经济与社会研究以及欧盟研究等相关的研究课题。课题期限一般为两年(即本次
注:1)基金资助适当向正高职称以下中青年教师倾斜;2)本基金原则上不连续资助同一申请人;3)申请人不得以已经获得其他来源资助的课题重复申报本基金资助。
受资助人员与我中心签署《同济大学德国学术中心促进对德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协议书》。课题经费分三次拨款,首次拨款30%,中期考评后再拨40%,最后的30%余款在提交约定的课题成果并通过结项评审后划拨。
注:除自由申报课题外,本次优先招标以下课题(列出的仅为课题要目,可在其下面自行拟定具体课题题目):
德国参与国际事务和全球治理研究
中德人文交流合作机制研究
德国中国国家形象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德国媒体对华报道特点与趋势研究
德国的中国学研究
德国极地海洋战略与中德合作研究
德国现代国家治理模式研究
德国绿色经济发展状况与趋势研究
德国当代社会思潮及社会变迁研究
德意志精神与文化研究
德国文学(近现代、当代、后转折时期)和作家研究专题
2. “出版资助”类。作为后期资助,出版资助针对申请者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著作人完成的、主要与德国语言与文化、德国历史与哲学、德国政治、经济与社会研究以及欧盟研究等相关的学术类著作或教材类著作(教辅或考辅类著作不属于出版资助范围)。资助将根据著作能否部分收回出版成本而分为全额资助与差额资助。著作者原则上须在完成全部书稿的条件下,方可提出申请。获得资助的著作,必须在扉页或适当方位注明“本书由同济大学促进对德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出版”字样。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
即日起,我中心开始接受基金2014年度的申请,受理最后截止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