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闻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各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4浏览:11设置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我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现启动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1.奖项类别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类别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以及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本科生特色单项奖学金(含校外捐赠特色奖学金)、本科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本科新生奖学金、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奖学金等。


2.评奖要求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2019716日修订)进行评选,具体各奖项参见各评定细则。评审办法及细则见学生手册及同济大学一网通办(http://all.tongji.edu.cn/-办事大厅-奖助事项-奖学金-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


3.评奖须知和流程

所有奖项由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实践、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经学院评审后报送学校,由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全校公示后上报各颁奖部门。

1)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教务部门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2392012(请涉及补缓考的同学提醒老师尽快完成成绩录入、涉及留学需要兑换学分的同学今明尽快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1.tongji.edu.cn/)提交申请,完成成绩兑换,成绩同步需要一定时间)。该时间之后的成绩变动不计入本次评奖过程。上一学年在外国语学院完整就读,但本学期转至外专业的同学,仍可在外国语学院申请奖学金。上一学年在德法强班就读,本学期回到外国语学院就读的同学,在德法强班奖学金评奖序列中评选;

2)申请者根据上一学年自我表现,在评审时间段内填写《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学金评定情况统计表》,附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至相关部门负责人处进行认定。待全部加分项认定完毕后,202392012:00将该表格交至所在班级上一学年的班主任处,形成综合成绩;

3)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公示、上报。


4.时间节点:

1)第一批奖学金评审时间节点

第一批奖学金评审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学生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排名等进行评审。

材料递交时间:2023914-92012:00

学院评审时间:2023920-926日;

学院公示起止日:2023927-109日;

学院拟推荐获奖学生网上录入:2023107-1010日;

学院上报审批表纸质材料:20231013日;

2)第二批奖学金评审时间节点

其他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将于10月下旬或11月初启动,具体名额及要求通知另发。第二批奖学金评定使用的综合成绩沿用第一批奖学金评定时使用的综合成绩,原则上不再进行重新排名。

 

联系人:李伟伟  电话:65980210

 

附件1-《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pdf

附件2-《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9年7月18日修正).pdf

附件3-《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2019年7月16日修正).pdf

附件4-《同济大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定细则》.pdf

附件5-《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pdf

附件6-《同济大学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定细则》.pdf

附件7-《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定细则》.pdf

附件8-《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pdf

 

 

 

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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