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 校级研究生奖学金
1. 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 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我校在读研究生。除特别说明外,一般为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2. 其他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评审工作根据各评定细则另行规定。
二、评审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 59号 2019年7月16日修正)、《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同济外语内 [2020] 03号)。
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 60号)、《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同济外语内 [2020] 04号)。
三、评审工作流程
1.发布通知。全校范围内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myportal.tongji.edu.cn)-奖学金模块-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发布。
2.开放申请。按照学校相关通知的时间段要求,开放2020-2021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等奖项的申请。
3.学生申请。研究生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研究生按照相应的学历阶段,只能统一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只能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届时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学院将按照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进行排序和调整。系统默认所有研究生均接受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请在奖学金申请截止日之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不服从调剂的缘由,学院将遵照其意愿,不进行调剂。
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初评、调整、公示安排另行通知。
4.学院评审及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并公示。公示后,学院依据评审情况,完成系统中的奖项审核及调整的工作。
四、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及材料提交时间节点
1.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在“奖学金”模块下单击“奖学金申请”(网址:http://myportal.tongji.edu.cn)。
2.统一先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要同时申请校级奖学金)。
3.认真填写申请表。请首先核对页面显示的“基本信息”内容是否正确,如遇系统默认基本信息错误,请第一时间联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负责老师进行更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外语等级”为可编辑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的信息。评奖评优、学生干部任职、论文情况、专利情况等信息请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单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我的申请”按钮“撤回申请”,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特别注意,所有申请以提交申请成功为准,切勿忘记提交!
5.提交申请后,单击“打印”按钮-“导出Word”文件并再次核对个人填写的信息(为保证字体及格式的准确,请导出Word后再打印纸质版)。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
符合申请资格并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6日,登陆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主动完成网上申请,并在9月26日17:00前向学院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逾期或不按要求提交材料视为主动放弃。
五、评审支撑材料要求
1. 2020-2021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2. 除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之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要求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应与本专业相关,原则上要求是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录用通知和以非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的参考权重,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学科特点自定。
六、特别说明
1.学生应主动关心、关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安排,各类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日之前主动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所在学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老师进行咨询。
3.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先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后未果或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提出申诉,邮箱:xueshengchu@tongji.edu.cn。
4.在同一参评学年内,奖项不可兼得。
七、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需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学术论文(著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于评审后归还)、其他成果复印件、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意见”由导师详细手写填写并签名。
2.作为支撑材料提交的学术论文(著作)应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每篇学术论文(著作)复印件均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全文或著作首页,学术论文请同时在原件目录页中标出本人发表的文章,学术著作请在原件中标明本人负责的部分或字数等信息。
3.所有材料均须在9月26日17:00前按要求提交,逾期或不按要求提交材料视为主动放弃。纸质材料提交至同文楼106,电子材料发送至tongjiwgy@tongji.edu.cn,邮件标题:姓名-学号-手机号码。
联系人:李伟伟
地 址:同文楼106
电 话:021-65980210
邮 箱:tongjiwgy@tongji.edu.cn
附件1:《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pdf
附件2:《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9年7月16日修正).pdf
附件3:《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60号).pdf
附件4:《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同济外语内[2020]03号).pdf
附件5:《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同济外语内[2020]04号).pdf
附件6:外国语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xlsx
同济大学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