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闻公告

关于申报和评审2021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和同济大学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1-09-23浏览:1416设置

各位2021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学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21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及同济大学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1年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博士研究生以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3/人。

同济大学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0.5/人。

三、评选的基本原则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优质生源的直博生:本科来自“双一流”高校或“双一流”学科,或学院认定的本学科优秀院校,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10%

有突出科研能力的硕博连读生:在入学前三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达到所攻读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博士学位标准要求成果的一半。

有突出科研能力的普通招考全日制博士生:在入学前三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达到所攻读学科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博士学位标准要求成果的一半。

四、评审工作流程

(一)发布通知。全校范围内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myportal.tongji.edu.cn-奖学金模块-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发布

(二)开放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在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奖学金模块中,按照通知的时间段要求,开放2021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奖项的申请。

(三)学生申请。研究生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021级博士研究生新生统一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届时未获得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学院将统一调整至2021级校级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奖项当中。系统默认所有研究生均接受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请在奖学金申请截止日之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不服从调剂的缘由,学院将遵照其意愿,不进行调剂。

(四)学院评审及上报。各学院有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权限的老师,在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奖学金模块-奖学金院系管理员-奖学金审核-奖项名额中,了解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并公示。公示后,学院依据评审情况,完成系统中的奖项审核及调整的工作。

五、研究生网上操作流程

1.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址:http://myportal.tongji.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下单击“奖学金申请”。

2.认真填写申请表。请首先核对页面显示的“基本信息”内容是否正确,如遇系统默认基本信息错误,请第一时间联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负责老师进行更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外语等级”为可编辑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的信息。评奖评优、学生干部任职、论文情况、专利情况等信息请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单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我的申请”按钮“撤回申请”,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特别注意,所有申请以提交申请成功为准,切勿忘记提交!

4.提交申请后,单击“打印”按钮-“导出Word”文件并再次核对个人填写的信息(为保证字体及格式的准确,请导出Word后然后打印纸质版)。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

六、评审支撑材料要求

在线打印《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及相应的成果、奖励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研究生对照本学院的《评定细则》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重点关注科研成果的认定时间和评价标准。如科研成果为导师第一,本人第二,须递交成绩单证明导师身份。

七、时间节点

1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2021922日至2020926日,登陆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主动完成网上申请,并向学院递交纸质材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流程时间节点

学院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时间为:20209 27-1014日;

学院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示时间为:20201015-2020102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学院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上报工作时间为:20201022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上交);

学院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系统审核工作时间为20201022日(公示结束后)。

学校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公示时间为10月下旬-11月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发放时间按教育部最新要求执行。

4、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初评、调整、公示安排另行通知。

八、特别说明

(一)学院制定评定细则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评审细则,并充分考虑不同来源学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等),综合评价所有博士新生的能力水平,制定合理的评价评审标准和操作流程。依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排序,按照排序结果和推荐名额依次确定新生国家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的人选。

(二)由于新生奖学金的特殊性,评审涉及对学生来源学校、招生录取情况以及科研成果的综合审核认定,请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责任到人,做好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奖学金的正常发放。

(三)学生应主动关心、关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安排,各类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日之前主动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四)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所在学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老师进行咨询。

(五)其他评审相关内容参考《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九、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学术论文(著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于评审后归还)、其他成果复印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意见”由导师详细填写并签名。

2.作为支撑材料提交的学术论文(著作)应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每篇学术论文(著作)复印件均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全文或著作首页,学术论文请同时在原件目录页中标出本人发表的文章,学术著作请在原件中标明本人负责的部分或字数等信息。

3.所有材料均须在9261700前按要求提交,逾期或不按要求提交材料视为主动放弃。纸质材料提交至同文楼104

附件1:《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9年7月16日修正).pdf

附件2:《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同济外语内[2020]03号).pdf

同济大学关于申报和评审2021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和同济大学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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