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同济大学本科生各项奖学金的
通 知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我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现启动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1.奖项类别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类别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以及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本科生特色单项奖学金(含校外捐赠特色奖学金)、本科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本科新生奖学金、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奖学金等。
2.评奖要求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订)进行评选,具体各奖项参见各评定细则。我院评审办法及细则具体见《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3.评奖须知和流程
所有奖项由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实践、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经学院评审后报送学校,由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示后上报各颁奖部门。
(1)上一学年原始成绩(41号令成绩)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6日24时(请涉及留学需要兑换学分的同学在该时间前完成成绩兑换)。该时间之后的成绩变动不计入本次评奖过程。上一学年在外国语学院完整就读,但本学期转至外专业的同学,仍可在外国语学院申请奖学金。上一学年在德法强班就读,本学期回到外国语学院就读的同学,在德法强班奖学金评奖序列中评选;
(2)申请者根据上一学年自我表现,在评审时间段内填写《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学金评定情况统计表》,将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在之后,并到各部门负责人处进行认定。待全部加分项认定完毕后,将该表格交至所在班级上一学年的班主任处,形成综合成绩,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线下答辩者,需在班主任处进行报名;
(3)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公示、上报。
4.时间节点:
(1)第一批奖学金评审时间节点
第一批奖学金评审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采用“个人申请—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申请答辩者需具有较高的综合绩点排名和优秀的综合素质表现;第二批次奖学金评定采用各年级专业综合绩点排名方式进行。
材料递交时间: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
学院评审时间:2021年9月28日-9月30日;
学院公示起止日:2021年10月9日-10月13日;
学院拟推荐获奖学生网上录入:2021年9月30日-10月13日;
学校汇总上报学校预审:2021年10月14日;
(2)第二批奖学金评审时间节点
其他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将于10月中下旬启动,具体名额及要求通知另发。第二批奖学金评定使用的综合成绩沿用第一批奖学金评定时使用的综合成绩,原则上不再进行重新排名。
联系人:李小蜜老师
电话:65980210
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9月23日